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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可以答复几次

2022-02-17 16:56:54 150 人阅读

一般来说,专利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有时专利申请委员会可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驳回申请后,当事人可以提出审查,审查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那么专利在复审时一般可以答复几次?以下由轻奇知产客服编辑为您带来详细攻略解析。

专利复审可以答复几次 

专利复审答复


1、专利驳回审查只允许一次,审查委员会只有一次机会回复或修改。

2、审查程序本身就是对审查部门驳回决定的救济。在提出审查请求和回复审查时,可以修改权利要求并陈述专利原因;但是,对于同一驳回决定程序,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审查救济。如果你拒绝接受审查决定,你只能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结果一般是维持审查决定,或者撤销判决并重新作出审查决定(在后一种情况下,会有多个审查决定,但不应视为两次审查;一次审查通过诉讼产生了两个或多个审查决定,后续审查决定实际上相当于撤销以前的审查决定,只有最后一个有效)

专利复审通知书答复时间:

我国专利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专利复审通知书何时答复。专利申请人应当尽快完成专利修改和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审查委员会提出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审查请求,说明原因,必要时应当附有有关证据。

审查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专利审查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审查请求人并说明原因。

审查请求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审查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审查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期满未纠正的,视为未提出审查请求。

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在提出审查请求或者答复专利审查委员会的审查通知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修改仅限于消除拒绝决定或者审查通知中指出的缺陷。

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第六十二条

专利审查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审查请求移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查部门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审查委员会应当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审查请求人。

第六十三条

专利审查委员会审查后,认为审查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审查请求人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表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审查请求;经陈述或修改后,专利审查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审查决定。

专利审查委员会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或者认为修改后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中指出的缺陷的,原驳回决定应当撤销,原审查部门应当继续审查程序。

专利复审流程:

1.申请启动专利审查程序。

2.专利审查,专利审查委员会通过正式审查接受审查请求,启动审查程序,进行预审。

3.作出专利审查决定。专利申请人不接受审查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相关内容就是关于专利复审可以答复几次的详细攻略解析,若是作者需要专利复审可在线咨询我们客服编辑进行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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