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 17:41:11 65 人阅读
创作作品时,要主动申请专利,及时获得权利保护。但许多作者不知道专利权是实用的,专利权的实用性是如何体现的?轻奇知产知识产权专利查询网为您介绍。
实用性是指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根据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明确、完整的说明,技术人员可以得出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根据其技术知识或者通常的试验设计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的结论。
一般来说,在审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首先要判断是否实用,然后判断其新颖性和创造力。然而,从判断的内容来看,实用性的判断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是独立的,彼此之间没有联系。因此,无论是实用性还是新颖性还是创造性,都没有逻辑上的不当。
审查员通常查看申请文件,认为理论上可行,实用。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哪些情况不实用。
1.无再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主题不实用。
2.违反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能实施,不实用。
3.利用特定的自然条件,自始至终都是唯一不可移动的产品。
4.非治疗目的的手术方法不实用,因为它以活人或动物为实施对象,不能在行业中使用。
5.实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无积极效果的技术方案应能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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